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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景伟 林荫)据广东省林业局15日消息,《广东省先造林后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印发,明确要在全省推广“先造林后补助”的造林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提升造林成效,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据介绍,先造林后补助(以下简称先造后补)是指政府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对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达到质量要求的造林,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造林主体一定资金补助的造林管理模式。
《管理办法》明确了先造后补适用范围和造林主体类型,界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明确先造后补工作的条件要求、操作流程、造林模式、验收标准和补助发放事宜。
广州增城生态景观林带 刘厚延 摄其中,造林主体包括具有林地经营权的农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单个造林主体申请的造林地面积应达到30亩以上,不足30亩的,需联合其他造林主体共同申请,推动规模经营。先造后补营造的林木未达到成熟林龄前不得安排采伐指标,同一造林地在一个轮伐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先造后补政策。
《管理办法》要求,造林主体要采取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珍贵树种+木本粮油树种、珍贵树种+木本药材树种、珍贵树种+用材树种等5种树种配置模式开展造林绿化。
广东韶关始兴县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 广东省林业局 供图“作为传统政府投入造林模式的补充,先造后补模式不需要招投标和作业设计,能缩短前期准备时间,减少造林工程间接费用,有效拓宽造林渠道,有利于提升造林质量和提高林农积极性,增加林农收益。”广东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将在今后与传统造林模式并行实施,是创新造林绿化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的具体表现。
今年以来,广东坚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截至6月上旬全省已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91.72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28.39万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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