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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据了解,新华联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将长沙铜官窑起诉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原告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被告为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据悉,诉讼事由为长沙铜官窑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于2020年1月签署《人民币借款合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向长沙铜官窑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10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由于长沙铜官窑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就贷款偿还存在争议,长沙银行望城支行起诉至法院要求长沙铜官窑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等。
而主要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未偿还的贷款立即到期;依法判令长沙铜官窑立即偿还长沙银行望城支行贷款本金4.10亿元及相关利息;依法判令长沙银行望城支行对长沙铜官窑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依法判令长沙铜官窑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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