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人更换后原法人的法律责任表现为:因原法人造成的公司损失或者违法犯罪的,由原法人承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企业变更法人条件如下:
1.新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新法定代表人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新法定代表人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知识。
4.新法定代表人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新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找法网提醒您,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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